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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日前,司法部印發了司法行政系統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意見的通知,明確了司法行政系統“誰執法誰普法”的主要任務、重點內容和責任主體。強調司法行政機關既是執法機關,又是普法的主管機關,要在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上發揮帶頭作用,結合司法行政工作職責,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各項業務中。
《通知》指出,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深化全民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結合業務工作,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法律法規起草制定、受理行政許可、辦理行政處罰、答復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監獄服刑人員教育改造、強制戒毒隔離、社區矯正、律師公證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鑒定、人民調解、人民監督員管理、司法考試、等司法行政執法、管理、服務的全過程。還強調要利用社會熱點問題開展普法、加強典型案例收集發布,認真落實“誰服務誰普法”,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務平臺作用,引導公眾依法理性表達利益訴求、解決矛盾糾紛。
《通知》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高度重視,及時做好“誰執法誰普法”的安排部署,制定落實方案,細化任務措施。要堅持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相結合,堅持全員普法、全程普法。要加強對全系統執法業務部門和法律服務機構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加強服務管理和工作指導,推動司法行政系統“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到實處。
司法行政系統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7〕31號),推動司法行政系統在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制定、執法和法律服務過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責任,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司法行政系統要帶頭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同時推動落實“誰服務誰普法”。堅持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相結合,在全系統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黨內法規教育,增強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法治觀念,提高法治素養和依法辦事能力,并積極履行社會普法責任,在執法、管理和服務過程中向相對人和社會公眾開展普法;堅持全員普法,讓每一名執法者和法律服務工作者都成為普法者;堅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業務工作的各環節、全過程,做到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
全力推進司法行政系統 “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到實處
——司法部負責人答記者問
近日,司法部印發了《司法行政系統落實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司法部相關負責人就《實施意見》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為什么要制定出臺《實施意見》?
答: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深化全民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司法行政機關既是重要的執法機關,又是全民普法的主管機關,帶頭認真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對于推進“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全面貫徹落實,促進執法與普法有機融合,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實效,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堅持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工作的全過程、各環節,切實把執法和法律服務過程變成普法過程,有利于規范執法和法律服務活動,增強執法和法律服務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