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實施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創新宏觀調控方式的重要舉措。自2020年實施以來,直達機制對改進預算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增強財政政策效果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資金下達不及時、違規使用資金以及虛列支出進度等問題。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5號)等有關精神,為有效發揮財政資金直達機制作用,現就進一步做好財政資金直達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動態調整直達資金實施范圍
按照積極穩妥、動態優化的原則,不斷調整完善直達資金實施范圍。
(一)優化中央直達資金范圍。中央財政逐步將直接面向市縣基層、面向市場主體、面向人民群眾和直接服務國家重大戰略任務的轉移支付資金全部納入直達資金范圍,將因政策到期、管理方式發生變化等原因不具備直達條件的資金及時退出直達管理。此外,對新增安排的一次性轉移支付資金,以及審計等方面查出問題較多的項目,原則上實行直達管理。
(二)鼓勵擴大地方直達范圍。地方財政部門在做好中央直達資金管理的同時,應當將對應中央直達資金各相關支出事項安排的地方資金同步納入直達范圍,實現直達資金管理的完整性。鼓勵地方根據本地實際擴大直達范圍,不斷增加直達項目數量,進一步放大直達機制效果。
二、加快直達資金下達速度
認真落實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結合直達資金實際情況,加快資金下達速度。
(一)及時辦理提前下達。每年10月31日前,財政部將下年中央直達資金預算指標提前下達省級財政部門;省級財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提前做好項目儲備,結合實際需求確定資金分配政策,在接到預算指標發文或財政部預通知后21日內將分配方案向財政部備案;財政部在接到地方備案文件后6日內研究提出意見并反饋省級財政部門;省級財政部門在3日內根據財政部反饋意見調整后辦理或直接辦理預算下達文件。
(二)加快預算批復下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中央預算后,除據實結算項目等特殊事項外,財政部應當嚴格按照預算法規定時限將剩余中央直達資金預算下達到省級財政部門。省級財政部門在接到預算指標發文或財政部預通知后,按照上述提前下達規定的有關時間節點,在30日內完成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報財政部備案以及下達預算指標等工作,并在預算指標下達3日內,在監控系統中登錄預算指標,準確標注直達資金標識。市縣財政部門要加快預算指標分配下達速度,原則上在30日內將上級財政下達的直達資金細化到具體項目和單位。
三、加強直達資金備案審核管理
改進和加強直達資金備案審核管理工作,提高備案審核的效率效果。
(一)明確地方備案內容。省級財政部門應當將中央直達資金的分配辦法、分配結果、資金投向、預期效果等情況報財政部備案,確保分配數據的規范性、準確性、真實性。具備條件的應將分配結果明確到項目。對財政部在下達預算時已明確分配到具體項目和單位的資金,可不再備案。
(二)突出備案審核重點。財政部重點審核地方分配方案是否符合資金管理辦法、是否體現國家政策導向、是否能夠實現直接惠企利民的目標,將有關意見以司局發文形式反饋省級財政部門。
(三)做好備案調整工作。針對財政部提出調整意見的,省級財政部門應當認真研究制定調整結果報財政部備案。預算執行中,省級財政部門如需對此前備案方案進行調整,應按上述程序將調整情況報財政部備案審核。
四、堅持直達資金單獨調撥
繼續實行直達資金單獨調撥,強化對直達資金的庫款保障,切實保障直達資金支出需要。
(一)單獨測算調撥資金。財政部根據中央直達資金預算下達情況,參考序時進度、地方實際支出等因素,對直達資金進行統一測算和單獨調撥,并以適當形式告知省級財政部門撥款數據。省級財政可比照中央財政做法,做好直達資金調撥及對賬工作。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直達資金庫款保障,提高資金調撥的及時性。
(二)加強庫款統籌。地方財政部門可根據支出輕重緩急和項目實際進度統籌撥付直達資金。在保障直達資金相關支出需要的前提下,如遇緊急事項,可將資金暫時統籌用于基層“三保”支出,并視直達資金支出需要及時回補資金。
五、加強直達資金使用管理
嚴肅財經紀律,嚴格執行資金使用管理規定,提高直達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一)抓好直達資金項目管理。地方財政部門要督促有關部門落實項目管理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項目儲備,及時組織開展項目立項審批、土地征用拆遷、招投標等準備工作,確保預算下達后能夠及時投入使用,避免出現“錢等項目”。
(二)合理有序加快支出。地方財政部門要根據項目實施進度、資金支付需求、補助補貼發放周期等及時撥付資金,并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支付資金。對當年不具備執行條件的支出,可按規定調整用于其他項目或收回財政統籌使用,不得以撥代支、虛列支出、超進度撥款。嚴格執行有關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不得擠占挪用、截留侵占,嚴禁違規用于政府性樓堂館所和建設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對當年尚未使用且無合理原因的中央直達資金,財政部根據情況收回中央財政或抵減下年預算。
(三)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在不改變現有撥付流程的前提下,地方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根據預算安排、支付主體等確定直達資金支付方式,按預算用途及時將資金支付到最終收款人,不得違規將資金劃轉至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
六、健全直達資金監控體系
強化從資金源頭到使用末端的全過程、全鏈條監管,促進資金規范安全高效使用。
(一)開展常態化監控監管。地方財政部門要落實常態化監控主體責任,加強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監管,緊盯資金去向和用途,對發現的預算分配不及時、資金使用遲緩、擠占挪用等問題,要及時提醒和糾正,涉及違法違規違紀的要嚴肅追責問責,確保資金安全高效使用。財政部各地監管局要發揮就地就近優勢,強化直達資金執行監控。
(二)提高系統數據質量。地方財政部門要加強直達資金監控系統與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的有序銜接,提高系統間數據對接效率。要將直達資金下達、撥付、使用等情況及時導入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完整、準確。
七、健全部門協同工作機制
健全直達資金管理工作機制,調動和發揮各相關部門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齊抓共管。
(一)健全常態化專項工作機制。根據直達資金范圍調整情況,適當增加工作機制成員單位,實現相關部門全覆蓋。完善工作制度,加強溝通協商,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確保直達機制運行順暢、保障有力。
(二)理順工作職責分工。財政部門要加強統籌謀劃,牽頭做好資金分配、備案審核、預算下達、執行監控、績效評價等工作。注重發揮行業主管部門的信息優勢,強化行業主管部門的資金審核、監督職責。與審計部門密切配合,形成監管合力。
(三)加強數據信息共享。財政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推動監控系統向審計、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開放,為相關部門開展審查監督提供支持。加強與審計部門的溝通協作,及時獲取審計部門發現的問題線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將資金發放明細信息及時準確地導入監控系統,提高監控系統數據的完整性。
各地區要充分認識完善直達資金機制的重要意義,認真落實直達資金管理的各項規定,可結合當地實際細化完善管理措施,提高直達機制實施效果,確保相關資金直達使用單位、直接惠企利民,保障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