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新津街道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托“1+6+N”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不斷整合資源,積極探索“12345”工作法,努力構建暢通、多元、高效的大調解格局,不斷夯實高質量發展的平安根基。今年以來,轄區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46.3%,基層社會治理水平不斷提升。新津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榮獲“全市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依托“一個平臺”,畫好矛盾糾紛化解“同心圓”
新津街道積極探索構建矛盾糾紛化解“一站式”平臺,全面完成街道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建成的綜治中心占地面積近100平方米,設有群眾接訪大廳、矛盾糾紛調處室、網格工作室、社會心理服務室、部門進駐工作室、監控研判室等“五室一廳”,并設置群眾休息區、便民飲水機等設備。打破部門壁壘,整合司法所、派出所、平安辦、綜執辦、人社股、婦聯等部門資源,綜合提供矛盾調解、信訪接待、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全鏈條便民服務,真正實現“群眾需求到哪里,服務就跟到哪里”。同時,按照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要求,街道26個社區綜治中心均對標對表完成建設,實現了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全覆蓋,全面加強“一站式”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硬件保障,進一步提升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能力,為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打下堅實基礎。

開創“兩所聯動”,下好矛盾糾紛化解“先手棋”
今年4月份,新津司法所和新津派出所“兩所聯動”齊發力,成功調解一起民事糾紛。新津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轄區居民沈某和林某酒后發生矛盾沖突。接到該警情后,新津派出所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展開調查,同時新津司法所第一時間介入調解,聯合派出所組織涉事方展開調解工作,經過民警和調解員的耐心調解,當事人雙方都意識到自身錯誤,最終達成了和解協議,握手言和,雙方均表示將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不再因小矛盾而沖動行事。

該糾紛的成功化解是一次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的深入實踐,也是一次司法所與派出所良性互動協調機制的有益探索。新津司法所與新津派出所簽訂“所所共建”協議,攜手開展調解工作,“兩所聯動”工作法取得了“1+1>2”的效果,既提高了調解的專業性和權威性,又增強了調解的執行力和公信力,充分發揮了調解化解矛盾糾紛“第一道防線”的職能優勢,讓矛盾糾紛第一時間得到及時妥善地解決,有力地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推進“三級調解”,打好矛盾糾紛化解“組合拳”
立足“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新津街道完善工作體系,形成“街道、社區、專業性組織”三級調解主體高效聯動,及時將潛在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推進源頭治理工作做深做實。街道共組建人民調解組織29個,形成了以1個街道調解委員會為支柱、26個社區調解委員會為主導,2個專業性調解組織(1個物業調解委員會、1個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為輔助的上下聯系、左右聯通、整體聯動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體系。今年來街道共成功調解矛盾153起,調解成功率100%。
此外,街道還注重調解特色品牌打造,與區民政局合作打造婚姻調解工作室。工作室坐落于汕頭市龍湖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通過開展糾紛調解、婚姻教育和心理疏導等專業化、人性化服務,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特色調解工作室積極發揮作用,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貢獻力量。
如今年4月份,一對夫妻到龍湖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欲登記離婚,當工作人員了解到雙方之間的矛盾并非不可調和,隨即引導他們到婚姻調解工作室進行調解,最終雙方打開心扉,重歸于好。

凝聚“四方力量”,走出矛盾糾紛化解“新路徑”
新津街道地處龍湖區中心城區,是全市最大的“城中村”所在地,由于轄區區域新老交織,流動人口眾多、人口結構復雜、商貿往來頻繁,社會治安管理難度較大,城中村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也面臨著更多的新問題。此前,街道積極探索形成城中村“網格化+樓長制”的基層治理新模式,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探索實施“網格員+樓長+黨員+社會群體”議事協商工作新模式,切實發揮群防群治作用化解矛盾糾紛,推動基層治理順民意、暖民心。網格員和樓長具備“熟人、熟地、熟情況”的優勢,通過強化“網格員+樓長”協同作用,整合黨員及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社會群體加入網格,及時發現和掌握社區家庭感情、鄰里、物業等糾紛問題,特別是可能引發“民轉刑”案件的苗頭隱患,讓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社區。此外,深入群眾收集社情民意、現場議事,實現“掌握訴求、信息分流、問題辦理、情況反饋”,做到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著落,切實把主動創穩工作做到最前沿和第一線,努力將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滲透至基層治理的“神經末梢”。
落實“五項舉措”,注入矛盾糾紛化解“強動能”
一是加強部署。每周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政法委員召集各相關單位(部室、所、站)、各社區召開分析研判會,推動形成問題聯治、工作聯動、平安聯創的工作格局。今年來累計召開31場分析研判會,傳達學習上級相關會議精神,安排部署政法綜治工作,對重點突出的矛盾隱患問題進行研判化解。
二是開展接訪。學習和踐行“浦江經驗”,制定街道領導干部接訪群眾安排表,要求班子成員積極接訪、約訪、下訪,提高矛盾化解成效。協調做好市委政法委主要領導及區委、區政府各級領導下沉街道開展接訪工作,切實推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在社會矛盾攻堅月期間,街道及上級領導同志面對面聽取群眾訴求,與相關部門共同研究解決方案,共處理矛盾糾紛7宗。
三是主動摸排。以各社區網格為單元對各類矛盾糾紛不留死角地進行源頭摸排,并建立資料臺賬,細化矛盾類別,由社區進行集中會商后再報街道研判,確保第一時間準確掌握各類矛盾糾紛信息。同時街道積極與區委政法委、法院、檢察院等部門對接,對涉及街道的不穩定因素進行分析處置。
四是充實隊伍。街道不斷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聘請法律顧問擔任各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副主任,為人民調解組織注入法律專業力量。法律顧問協助街道、社區和有關部門做好勞資糾紛、土地糾紛等方面矛盾化解,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做好釋法析理,引導當事人理性維權并在法律框架內解決問題,避免矛盾升級激化。今年以來,街道各村(社區)法律顧問參與成功調解矛盾糾紛18件。
五是加強宣傳。街道常態化開展普法宣傳,深入社區、網格,采用集中宣傳、舉辦講座等形式,結合實際案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為群眾講解與日常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問題,普及婚姻家庭繼承、土地流轉、網絡詐騙、勞動者權益保障等法律法規,把群眾最需要的法律知識送到身邊。今年以來共開展法治宣傳90場次,有效提升群眾的法治意識和觀念,營造學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圍,促進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提質增效。
矛盾糾紛的有效化解是推動“平安建設”走深走實的重要抓手,更是護航街道高質量發展的責任擔當。下一步,新津街道將持續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用心用情用法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真正做到“發現在源頭、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努力提升轄區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